澎湖廳(1926-1945

澎湖廳馬公支廳 望安支廳

澎湖廳 馬公支廳 馬公街 轄域內分為馬公、火燒坪、後窟潭、西衛、東衛、文澳、紅木埕、大案山、小案山、宅腳嶼、風櫃尾、蒔裡、井子垵、雞母塢、豬母水、鎖管港、鐵線尾、石泉、菜園、前寮、虎井、桶盤、雙頭掛、烏崁 24大字

澎湖廳 馬公支廳 湖西庄 轄域內分為湖西、湖東、隘門、林投、大武、大城北、良文港、尖山、西溪、南寮、菓葉、北寮、白猿坑、青螺、紅羅罩、港底、東石、港子尾、中寮、鼎灣、潭邊、西寮、沙港、土地公前 24大字

澎湖廳 馬公支廳 白沙庄 轄域內分為中屯城前港尾瓦硐後寮通梁大倉岐頭鎮海港子小赤崁吉貝大赤崁鳥嶼 十四個大字

澎湖廳 馬公支廳 西嶼庄 轄域內分為小池角大池角二崁竹篙灣橫礁合界頭緝馬灣內垵外垵 九個大字

澎湖廳 望安支廳 望安庄 轄域內分為望安將軍澳西吉嶼嶼坪東吉嶼花宅水垵花嶼 八個大字

澎湖廳 望安支廳 大嶼庄 轄域內分為大嶼一個大字大嶼於1920~1944年間屬於望安庄管轄,1944年獨立設庄。戰後設大嶼鄉1949年改名為七美鄉

附記(一)本表為 1920 ~1945 存在之日治時期  澎湖廳 行政轄區屬 台灣總督府 高雄地方法院  地政出張所登記所,轄區內 大字(段)小字(小段)一覽表

附記(二)日治時期 澎湖廳所轄(現今 澎湖縣)計有:二支廳、一街、五庄、行政轄區

附記(三)大正91920.7月,台灣總都督府實施街庄制度,(除了山地及東部以外)將原先作為地理單位之街和土名,為了避免混淆,而改成大字、小字,便於將地籍(番地)與戶籍(番地)為一體,具備獨立的地籍及戶籍條件,結合地籍編號番地戶籍編號番地為基礎,台灣總都督府一直利用大、小字之制度,延用至1945年,台灣光復,政府將大小字,改制為地段、小段制度,並經政府近年來辦理地籍圖重測,全面刪除小段之制度。

附記(四)地籍代號 日本的『丁目』、『町』、『大字』、『小字』除了當作門牌外,亦當作地籍代號使用。1947年台灣門牌改為道路式編排時,台灣地籍代號上的『町』、『大字』被改成『段』,『丁目』被改成『小段』,日本町名被改成清代台灣傳統地名,例如川端町改稱螢橋段、大宮町改稱劍潭段、馬場町改稱崁頂段等。1976年至1987年間,台灣利用電腦、衛星等現代儀器進行地籍圖重新測繪,日本之1200分之1地籍圖重繪為500分之1地籍圖,由『町』、『大字』改來的『』被廢除,重新建立新的『段』,使用中山段莒光段一類名稱。

【參考文獻】參酌 台灣歷史文化地圖 網站:http://thcts.ascc.net/view.asp 歡迎聯結

 

 

 

 

 

 

 

 

 

 

 

澎湖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