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8月22日院會決議,通過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 技師、不動產估價師、呼吸治療師、心理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本六項考試定於本(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分別在台北、台中及高 雄三考區同時舉行,並於同年九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受理報名。其中呼吸治療師考 試係該考試規則發布後第一次舉辦,符合其應考資格者,目前僅有長庚大學呼吸照 護學系之應屆畢業生,基於經濟效益之考量,該項考試僅於台北考區舉行。   本六項考試共設三十八類科,其中高等考試設建築師、上木工程技師等三十二 類技師、不動產估價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共三十七類科;普 通考試設不動產經紀人一類科。本六項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 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體格檢查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另本六項考試援例對視覺障礙及上肢障礙之身心障礙應考人,延長其考試作答 時間二十分鐘暨影印放大二倍之試題或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