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22 國家考試闈場安全規範  ─────────────── 考試院九十四、二、十四考臺組壹一字第○九四○○○一一五○一號令訂定發佈全 文6點 一、典(主)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執行各種國家考試入闈期間闈場安全管理事項,依   本規範行之。 二、舉辦考試時,辦理考試試務機關應指定題務組組長一人,承典(主)試委員長或   主任委員之命,負責綜理闈場事務。 三、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監試委員自入闈之日起,必要時,應住宿闈場   內。   闈場安全管理相關事項,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監試委員得查驗之。 四、闈場除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監試委員、試務機關首長外,其他人員   未經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許可,不得出入。   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得邀請各組召集人或典 (主) 試委員進入闈場協   助決定試題,並嚴守秘密,且不得攜帶行動電話、呼叫器等具資訊傳輸功能之   器材及設備進入闈場。 五、工作人員發生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時,由題務組組長報請典 (主) 試委員長或   主任委員斟酌情形處理。須出入闈場時,應由試務機關政風單位派員隨行,並   不得洩漏闈場任何機密。遇有急迫情形時,題務組組長得先行處理。 六、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有危害入闈工作人員生命、身體健康   之虞時,題務組組長應視危急情況,指定專人保管試題,並將人員疏散撤離至   安全地區,其因而不能進行考試時,依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規定處理之   ,並將處理情形報告典 (主) 試委員長或主任委員、監試委員及試務機關首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