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17 命題規則  ───────── 考試院九十八、九、九考臺組壹一字第○九八○○○七一三七一號令修正發布第六 條、第十二條條文;修正之第六條條文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 六 條 國文試題,得依考試類科性質採作文、公文、翻譯或測驗等題型。       國文試題採作文、公文與測驗者,其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占百分       之二十、測驗占百分之二十;採作文與測驗者,其作文占百分之六十       、測驗占百分之四十;採作文、翻譯與測驗者,其作文占百分之六十       、翻譯占百分之二十、測驗占百分之二十;採測驗者,占分為百分之       百。       試題題型及配分,得視考試性質、類科、等級變更之。 第 十二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第六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