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住戶數稅率提示:若採財政部公告基準示意,2戶內 3.2%、3-4戶 3.8%、5-6戶 4.2%、7戶以上 4.8%。
目前類別法定範圍:1.2% - 1.2%

試算結果

NT$ 0
公式: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計課月數 ÷ 12)
說明:
  • 公式依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參、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應納稅額 = 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 若當期非全年持有(例如新建完成、移轉),可用計課月數按比例估算。
  • 房屋稅 2.0 自住要件包含:無出租營業、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辦竣戶籍、全國合計 3 戶內。
  • 非自住住家用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實際徵收率依地方政府公告為準。
  • 各縣市實際徵收率與優惠條件可能不同,請以地方稅稽徵機關公告為準。
來源: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財政部 房屋稅 2.0 - 稅制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