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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九條、第十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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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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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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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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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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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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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之四、第三十四條之五、第三十五條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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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九條、第十條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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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撤銷同意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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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一修正對照表